近日,上海某高校一名大四女生因被老师批评,竟然在课间休息时将滚烫的开水泼向老师,造成老师面颈部烫伤。这杯开水不但烫伤了老师的身体,还烫疼了无数人的心,更暴露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之淡薄。
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,是民族的希望、祖国的未来,理应成为法治社会的典范和楷模,但当今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却着实堪忧。有的大学生在无意识状态下触犯了法律却全然不觉。某高校大学生孙某只凭在菜场买菜时听到的一句话,就凭着自己的想象,在网上四处发帖称城管打死人。有的为满足虚荣心而恶意透支信用卡,随手取走同学的手机、电脑等财物已构成犯罪却不以为然。有的大学生虽然认为法律知识很重要,但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,无需学习。对此,有关专家指出: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与现代民主法制观念的要求相去甚远,亟待加强。
为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,使其内化为大学生的行为标准,各高校已将法制教育纳入总体教育计划。除开设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这门基础课程外,还纷纷开设了法律选修课和各类法治讲座,通过内容系统、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,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。但是,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,仅仅依靠学校“德育教育”层面是远远不够的。大学生自身要在日常生活中,通过不断学习,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,规范自己的行为,逐步树立科学的人生观、世界观。与此同时,还要将课堂学习与社会调查、志愿服务、专业课实习相结合,在实践体验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服务社会中升华对法制理念的认知和理解。
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,也对当代青年提出了新的要求。“青年是法治的受益者,享受了法治的福泽和护佑,他们更应该成为法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……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”这是中国青年报在评论员文章《让法治托举起青年梦想》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倡导和希冀。亲爱的同学们,让我们在提高科学文化素养的同时,努力增强法律意识,提高法律修养,尊崇法律权威,自觉地把守法内化为个人的责任和义务,共筑伟大中国梦。